2025 年 6 月 20 日,国务院公布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并即时施行,电商税收征管进入新阶段。新规通过强制平台报送交易数据,破解征管难题。值得注意的是,新规仅覆盖 2025 年 6 月以后交易,首次报送需在 2025 年 10 月 1 日 - 27 日完成 7 - 9 月数据提交。
一、收到税务预警短信怎么办?
税务预警核心是“平台数据与申报数据差异”,首先要明确需比对的基础数据边界:
时间范围:以预警短信标注的“差异所属期”为准,若平台存在“跨期结算”,需延伸核查。
平台范围:覆盖企业所有经营渠道,包括主营平台、小众平台及线下关联场景。
数据维度:需导出平台后台“交易明细”全字段,包含订单基础信息、金额信息、结算信息。
二、确认基础数据范围后,核对各项收入。
收入核查按“收入类型 + 确认规则”划分自查范围,排查易出错场景:
常规商品销售收入:自查已发货且未退款订单收入确认时间,区分“虚拟发货”与“真实发货”。
特殊模式收入:直播带货收入、跨境电商收入、预售收入等按相应规则核查。
其他业务收入:平台补贴、会员费 / 服务费等按规定确认申报方式。
三、特殊业务自查范围
除常规收入外,特殊业务场景需单独划定自查范围:
退款业务:核对平台后台退款记录与账面“主营业务收入冲减”是否同步,跨期退款处理是否正确。
优惠与折扣:确认各类优惠是否按规定申报,赠品是否视同销售申报收入。
私域收款与线下关联:核查个人收款账户及线下自提 / 自配送订单支付记录。
异常订单处理:核查取消订单、刷单订单、样品订单处理是否正确。
四、自查范围“排除项”
明确“不查什么”,避免浪费人力:已全额退款且无实际发货订单、非经营相关资金流,按要求无需核查,但需保留或提供相关凭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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